2019广西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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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2人】

为满足海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35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北海市海城区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其中:卫健系统17人(含以“绿色通道”方式招聘5人),教育系统9人(教辅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其他事业单位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2日至2001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不含“绿色通道”报考人员)。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5.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辖县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③本公告(含《计划表》)所指本科、大专学历均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历。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 ‘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2月11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人才网报名网址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gxhaichengqurs/index.html#/index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8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12日8:30至12月2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19年12月15日8:30至12月23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5日8:30至12月23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12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社会局(长青北路13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海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股联系(电话:0779-3075303)。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31日8:30—2020年1月4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如下考试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的要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部分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2.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地角卫生院、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周六)

具体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委编办、海城区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1月31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海城区人社局书面通知考生。海城区人社局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配送给海城区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④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⑤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⑥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经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委编办、海城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海城区人社局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卫健系统的面试资格审查由海城区卫健局派员协助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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