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省电化教育馆招聘公告【招4人】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电化教育馆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电化教育馆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2月1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电子邮件、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入注册界面按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后打印准考证。
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地址:www.ynpta.net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00:00至12月26日24:0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0日00:00至12月27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月2日00:00至考试当日。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电化教育馆负责,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可参加考试。其中,学位为“博士”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应聘人员需先笔试后面试。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期间完成缴费。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50元/人。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月2日至考试当日,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3:1的,经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s://www.ynjy.cn)的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参加了笔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含笔试成绩公布当天)申请查疑。
应聘人员在考试时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和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
1.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
3.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三)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的,经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应用系统开发岗、网络安全工作岗、数据库工作岗在面试时增加实际操作环节。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后,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原件。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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