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蚌埠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招聘公告【招3人】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2÷1.5×50% +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职位代码从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高低排序)。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适时组织递补,递补时分职位(以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成绩(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聘用制度,首聘期3年,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13066(蚌埠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26166(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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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原标题:蚌埠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brsksfwdt.cn/web/news/newsDetail_207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