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省遥感测绘院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招聘公告【招3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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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省遥感测绘院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在中国•河南第二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69号)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用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遥感测绘院系隶属于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财政差供补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基础地形图航测、遥感测绘的内外业工作等,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人事教育科、办公室、财务供应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专业及人数等详见《第二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省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能力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出生日期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

6.211或985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岗位(专业)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招聘方案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https://www.zghnrc.gov.cn/)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官网(http://www.hnch.gov.cn/)以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http://www.hnsygchy.org.cn)上公布。

(一)报名

采取线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和线下(单位办公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8:30—7日17:00。线上报名可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上传简历,也可将简历发至hnygyrsk@163.com。线下报名地点见附件2。

2.经预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提交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初审和现场综合测试,逾期不到视为放弃应聘。预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初审批次及时间将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发布。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2月8日8:30—13日17:00。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四张(含同底版电子版,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现场综合测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动手能力)。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放弃聘用。

3.初审合格者,填写《河南省遥感测绘院2019年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各岗位(专业)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最低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专业)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专业)招聘。

(2)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专业)情况,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统一公布。被取消招聘的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专业)。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方案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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