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广东海珠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0年1月4—5日进行。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13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一)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及中职日语、俄语教师的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报考日语、俄语教师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除外)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为确保我区面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维护考试的性和公信力以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本次面试将根据广州市面试承考力设置我区实际报考面试人数上限,达到上限后将停止接纳考生报考。考生可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广州市内其他未达上限的考区报考。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50,下午14:30—17:00)。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一楼办事大厅
三、现场审核材料
(一)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二)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三)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四)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只需提供原件即可。
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7日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17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19年12月30日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原标题:海珠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haizhu.gov.cn/HZ03/201912/t20191204_642182.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