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富顺县从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内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2007年以来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自2007年以来,截止2019年9月1日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详见《2019年在富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已正式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在职人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址: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富顺县北湖南路395号,联系电话:0813-7205009)。
4.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在富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期满证书或能证明自己在富顺县从事“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三支一扶”服务期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6)报考者如系在职企业人员,须提交持有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富顺县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对象、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现场缴纳面试费,面试费每人人民币8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规定参加面试。
(四)岗位调减
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相应调减聘用岗位名额。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9年12月2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富顺县招考主管机关统筹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排名情况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划定最低合格线
本次招聘划定面试最低合格线,划定的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最后一个名额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筹组织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加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递补考察人员仍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或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考生应对应选择原服务类别乡镇事业单位相应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