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株洲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人】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查,初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
A:文字综合岗位一、文字综合岗位二和综合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
B:财务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采取调整、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市信访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8680796
监督电话:28680643
点击下载>>>
株洲市信访局
2019年12月3日
原标题:2019年株洲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191203/i1262504.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