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招9人】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的目的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的流程为: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向人事处提供个人学术资料(原件)以供面试专家进行查阅,面试开始后进行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的时间为:2015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为:济南市舜耕路56号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综合楼十层会议室。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所聘用人员经申请,可提供临时周转宿舍一间;对所聘用人员提供科研资助经费六万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涛、秦毅
联系电话:0531-82704527
联系邮箱:skyrsc@163.com
原标题:山东社会科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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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科学院
2015年5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