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广东江门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113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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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广东江门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1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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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公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粵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开人社(2010)69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1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63个,招聘人员113名。详见《2019年下半年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 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下半年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年龄须年满18周岁。《岗位表》中所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2月5日至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5日至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2月5日至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1、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

2、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

校全日制学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专业的学历与岗位要求不同的,可以用非学历专业报考。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获“双学历”的应聘者,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在专业要求后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

4、应聘者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

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及其他资格以相关证书

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是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不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或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用工备案的佐证材料;招聘岗位要求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9年12月4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或者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19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5、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3年在我市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约、不守承诺行为;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5)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 2014 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7、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5)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8、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四、 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应聘者可登录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http://www. kaiping. gov. cn/kplbj/)、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 kaiping. gov. cn/kpwj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6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 00-12: 00, 下午3 : 00-5: 30,报名地点:开平市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和东路12号5幢),联系电话: 0750-2252002(市卫健局)。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

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

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粵人社发 (2007) 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审核材料

1、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

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

2、《2019年下半年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附件4) 双面打印贴好相片,且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或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用工备案的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指定工作经历类型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岗位类型佐证材料(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

5、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计划人员,或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预先经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并提供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编外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用工证明或劳动合同。

6、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应聘者需提供聘任合同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应聘者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以_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报名期间,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查验应聘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现场没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报名人员在现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市卫生健康局当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开平市卫生健康局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开平市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 2019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30.一-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 本次招考岗位分为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C两类:A类: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技术知识能力测试;C类: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 (且X≥1) )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组织实施。面试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

纳入体检范围。

(三)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A类(卫生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C类(综合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 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生综合成绩一并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及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七、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方式进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及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开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经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完成报到后,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等。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到6个月,其中,属于初次就业且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 个月。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內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调整其岗位,个人不同意调岗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将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供。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放弃资格的;

(三)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四)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是否递补人选应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不再保留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十一、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 139号令)、《江门市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 573号)和《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开人社(2010)69号)相关规定,或出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35号)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应聘者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十三、联系电话

1、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

2、招聘政策咨询: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受理,电话: 0750--2257303;

3、监督举报受理: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室,举报电话: 0750-2257300。

相关附件: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附件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doc

附件4:2019年下半年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5: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原文标题:2019年下半年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aiping.gov.cn/kplbj/xxfb_32742/gggs_32744/201911/t20191120_206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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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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