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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泸西县第一中学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招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泸西县第一中学2020年计划招聘紧缺人才4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的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二)招聘岗位

详见《泸西县第一中学2020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泸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指导下,由泸西县第一中学和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考官(3-5名)、县人大、县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于2019年11月28日在云南师范大学设点进行校园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范围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发布的信息,并在招聘会承办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内,在招聘点(云南师范大学)直接向招聘工作组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是否师范院校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凡是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综合素质、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和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将成绩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和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学校证明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和泸西县第一中学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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