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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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组织2015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五)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报名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于考试前2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28—30日)到原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开出报到证。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收考务费80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不指定用书。

2、笔试以闭卷限时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及各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各主管部门提出查分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及各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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