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秋季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100人公告(四川)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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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秋季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100人公告(四川)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须于网站公布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六)直接考核岗位的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直接考核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参加成都人事考试网的报名,不参加笔试。报考者须于2022年12月6日12:00前将岗位要求的全部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公开招聘电子邮箱gkzp@cafucrsc.cn。如因材料不齐造成的审核不通过或因邮件名称不规范造成的投递不,责任自负。

直接考核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直接考核)》。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均为选择题。《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能力测试》×50%,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

4.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上网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向学院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要求,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

3.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3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应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6)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无论报考任何岗位,面试前均须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审查时间、递补审查地点将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4.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由学院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主要采用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1)综合性面试

综合性面试形式为自我陈述、相关知识现场答辩。通过考生的自我陈述、现场答辩,重点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2)专业考核

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需提供教案和PPT课件。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试讲的内容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内容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

其他岗位的专业考核内容在面试现场公布,由考官现场抽答。

6.面试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在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学院从到低分(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并结合民航行业特点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四川省、民航局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综合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八、政治审查

具体过程,另行通知。对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流程均合格的报考者由学院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招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及以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告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到学院人事处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二)已毕业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三)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书、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录用人员要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录用人员资格,赔偿由此给学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其一切后果自负。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录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院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告,并以公告内容为准。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8-5182006、518211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五)监督电话:0838-518200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纪委)。

(六)电子邮箱:gkzp@cafucrsc.cn。

(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网址:https://rszp.cafuc.edu.cn/。

(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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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直接考核)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22年11月18日

原标题: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examinfo.do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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