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北黄冈市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33人公告
(2)关于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3)进行拟定,并按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测试。
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也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也可以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谈考核等方式进行。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并发布公告。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测试。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察、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公示。
考察。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考生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测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未进行笔试或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博士研究生面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2022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6.聘用和培养。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7.组织领导。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负领导责任,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负监管责任。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测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有关现场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应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517330(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0713-7308801(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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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2年10月5日
原标题:才聚荆楚·梦圆黄冈 2022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chun.gov.cn/art/2022/10/5/art_19653_168930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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