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天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47.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对象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对象,除具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2)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3)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4)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5)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6)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8)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12)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1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7)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18)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1)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
48.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有哪些情形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49.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外,还有哪些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监狱机关、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参照执行。
八、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50.报考人员在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报名无效,终止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1.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52.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3.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具有避开或者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4.对作答内容雷同的报考人员,将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5.报考人员在体检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终止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6.报考人员在考察、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察、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等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59.报考人员应当如何备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天津市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等,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60.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理性对待、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注:上述招考政策解释,仅适用于本次考试,以天津市公务员局最终解释为准。
第二章 考务和网络技术
十、关于网上报名前注意事项
61.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报名?
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服务平台,提供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两种报名渠道,网站网址为https://gklx.hrss.tj.gov.cn,微信小程序为“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站渠道不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
62.推荐选择哪些浏览器登录网站?
建议使用chrome、edge、360等主流浏览器,并升级到版。
63.如何查找“天津公务员考试”小程序?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找“天津公务员考试”小程序:①登录网站,点击右上角“小程序便捷访问”功能,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找到“天津公务员考试”小程序;②打开微信的小程序功能,搜索“天津公务员考试”,即可完成查找。
64.“天津公务员考试”小程序具备哪些功能?
小程序具备注册登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资格复审及上传材料等功能。
65.网上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流程为:“注册用户”-“个人中心填写基本信息”-“选择考试”-“上传照片”-“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表”-“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报名”。
建议在注册完成后,及时填写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以便在报名开始后将信息自动带入到报名表中,报考效率。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注册
66.往年报名参加天津市公务员招考时的注册信息(如账号、密码等),今年能否继续使用?
天津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使用新的考试录用服务平台,已通过新平台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无需再重新注册。2025年以前报考天津市公务员和新报考天津市公务员的考生,需要在新平台重新注册账户。
67.如何注册?
网站和小程序均支持注册功能。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温馨提示”“用户协议”“隐私协议”等内容,输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后,通过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实人认证,认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68.出现“您已注册过”的提示怎么办?
一个居民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报考人员忘记密码,可以重置密码后登录。如果报考人员未注册但在注册时出现“您已注册过”的提示,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考务咨询电话。
69.密码设置规则是什么?
请将输入法切换为英文模式,密码为8至20位英文字符的组合,需包括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
70.忘记登录密码该如何操作?
报考人员忘记登录密码可以通过“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如选择“账号信息认证”方式,需输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新密码、注册手机号和短信验证码即可重置;如报考人员注册的手机号已停用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可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方式重置。
原标题:天津市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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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