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职业大学招聘编制外辅导员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
1.成绩计算方式
C2601、C2602、C2603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70%,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具体环节
(1)笔试
C2601、C2602、C2603岗位须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另行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原则,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环节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结构化面试者,一同入闱结构化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排名、入闱结构化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2)结构化面试
C2601、C2602、C2603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另行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中,结构化面试成绩按70%比例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结构化面试当日,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70%由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且为最后一名入闱体检环节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公布
岗位总成绩将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布。
(四)体检
新疆职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可按总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新疆职业大学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确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五)考察
1.新疆职业大学派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与我校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职业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依法依规为新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新招聘编制外辅导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录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职业大学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785320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职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岗位表.xlsx
原标题:新疆职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vu.edu.cn/info/1009/5227.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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