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寺堡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公告
一、实习对象
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4届、2025届)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到基层实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二、实习岗位与时间
实习岗位包括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乡村振兴、就业、社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的辅助性岗位。实习原则上实行统一时间派遣上岗(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各机关事业单位如有岗位空缺可随时发布岗位,高校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随时报名派遣上岗。实习期满,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
三、实习生工资待遇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照规定执行。红寺堡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为实习人员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实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四、组织实施
(一)注册登记。即日起至7月31日,红寺堡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有高校毕业生实习需求且以前没有注册登记的,携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申请后,在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注册用户。
(二)发布岗位。注册登记后,区直部门和各地机关事业单位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发布实习岗位需求信息。
(三)审核岗位。岗位发布后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实习岗位信息进行审核。
(四)组织报名。8月4日起,高校毕业生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注册报名,网上打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网络报名表》(见附件),于8月31日前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区直部门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派遣手续。
(五)实习派遣。9月1日起,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到岗实习,对选派后因单位或个人原因退出实习,导致实习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随时补派。
吴忠市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8日
原标题:红寺堡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f9edejDYT1ff_Sk1DWXM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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