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说明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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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说明

五、关于体能测评和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

1.哪些人需要参加体能测评?

答: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笔试后、面试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人选如何确定?

答:体能测评人选按照报考职位的体能测评人数与招录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其考试录用资格自行终止。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评如何进行?

答:体能测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分别组织。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中执法勤务职位标准执行。

4.什么是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

答: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专业人才职位增加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是该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运用相关专业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取得专业科目测试资格。具体专业科目测试程序和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工作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在参加体能测评和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六、关于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如何进行?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招录机关联合进行。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和免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等。审核前,由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相关资格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体能测评合格证等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考试取得录用资格的,除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其他所需证件、材料外,还须在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2.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凡申请加分的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烈士的配偶或子女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 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②少数民族报考者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须提供父母一方能佐证其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簿。

(2)“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所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

(3)本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聘期累计满5年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作起止时间证明。

(4)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项目人员”不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其服务情况将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向相关单位了解。

3.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本人申请放弃资格的能递补吗?

答:可以递补。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是否取得面试资格?

答: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初步确定为面试人选的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经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具体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示。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特殊紧缺人才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招录职位特点,面试将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等方式进行。

3.参加面试人员应如何备考?

答: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较大。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备考。

希望广大报考者一定要实事求是、理性应对,不要被各类违规培训机构打出的所谓高价“”等欺诈性宣传迷惑,谨防上当受骗。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各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提出参加体检人选,报自治区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报自治区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为考察人选。

2.报考公务员对身体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除特警职位外(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工作简章》有关要求执行),其他职位不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3.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能否申请复检?

答: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安排报考者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必要时,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弄虚作假的有什么后果?

答:报考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疾病的,不予录用。

5.体检费用由谁承担?

答: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申请复检的人员,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怀孕报考者如何体检?

答: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报考者,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体检医疗机构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暂缓录用,待报考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审批录用。

7.考察由谁组织实施?

答:考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自治区直属机关由各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市、县(区)所属机关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机关由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分别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和司法厅统一组织考察。

8.组织考察内容是什么?

答: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考察还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9.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10.体检、考察环节能否递补?

答:本次招考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报考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的,体检和考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工作简章》有关要求执行。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xpta.com/gwyks/202502/t20250205_504186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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