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南京江北新区招聘教师359人职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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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教师招聘”模块。南京江北新区和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2月21日8:00至12月25日16: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国优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高校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5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如不能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须高校出具就业协议书为网签且未就业的证明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养老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年龄放宽到40周岁的职称证书和获奖证明等材料。
⑤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⑥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①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
②部分招聘岗位需报名到校,其他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的方式报名,报名到校及合并招聘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备注栏,部分合并招聘的岗位须报名到组,合并招聘分组情况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教师招聘合并招聘分组情况表》(附件4)。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6日15:00。
3.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请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 陈述申辩及异议处理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26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6. 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7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