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的原则。
各级党政机关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1.公文的拟制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2.公文的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1)发文办理:包括复核、登记、印制和核发环节。
(2)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和答复等程序。
(3)整理归档:包括清退、销毁、暂存、立卷、归档等。
3.公文的管理
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
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密级标注。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