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四川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四川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委金融办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规则,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体检由省委金融办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有关要求。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近期2寸证件照片。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28-866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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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原标题: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C081849B54D3EDC2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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