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通过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尚未毕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1份。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安排报考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自愿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本公告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报考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6.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机关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7.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8.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招聘主管单位: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0931-7608189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931-7608583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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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3月7日
原标题:甘肃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jgl.gansu.gov.cn/yjgl/c112872/202403/17387064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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