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州市铜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人公告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1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不缴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7.《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8.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1.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铜山区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中,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电话:0516-68936618,68936628;
网络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6-83152580(仅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问题);
铜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67011870;
监督举报邮箱:tsrsks@126.com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下载:
2023年徐州市铜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z.xlsx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11月7日
原标题:2023年徐州市铜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ts.gov.cn/001/001005/20231107/c353cb2f-8704-4e23-b1da-20434956cdcc.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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