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512人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和专业科目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综合岗位1:3、医疗卫生岗位1:2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无成绩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同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无须再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报考信息表》2份;
(2)与报考岗位条件逐一对应和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根据后续面试公告凭《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分别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统一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报考市属单位、各县(区)单位的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分别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楼507办公室、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报考市属单位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属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各县(区)单位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选岗
政审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市属单位和县(区)单位拟聘人员分别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有拉通排名的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和地点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各工作环节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纪检监察组0827-5819901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均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报考单位同级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咨询: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27-5269672;5230897
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27-5230271;
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27-3368388;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27-6229822;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27-7224001;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27-8227499;
市属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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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巴中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通江县)
6.巴中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平昌县)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9月15日
原标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巴中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nbz.gov.cn/xxgk/gsgg/1337222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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