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贵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面向所在服务区域及全州考聘3人公告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对该职位考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要有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领取地点:州政府办人事科(兴义市遵义路5号州政府大院州政府一楼右转)。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培训机构)。
(3)笔试时间:9月24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兴义市(详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2.资格复审
线上报名的考生通过笔试,需进行现场复审。线下报名的考生通过笔试不再进行现场复审。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报名表》原件,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正装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有关资格证书原件;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承诺书原件;
(9)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线上报名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注:如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医院出具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经体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机关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mzfbgs/zdgz/)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报请州人民政府机关党组集体研究,按程序上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考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黔西南州驻深办”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后续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mzfbgs/zdgz/)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其他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3年面向所在服务区域及全州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0839,0859-3223811
监督电话:0859-3228063(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附件1-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3年面向所在服务区域及全州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309/t20230905_8231776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江西吉安市吉水县史志档案馆招聘1名门卫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 2025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教育岗位)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公告
- 2025年下半年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经开区岗位拟笔试加分考生公示
- 2025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教育岗位)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公示
- 2025广西崇左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面试公告
- 2025下半年四川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蓬溪县政策性加分情况的公示
- 2025贵州安顺紫云自治县参加安顺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公告(第五批)
- 2025下半年四川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情况的公示
- 2025广西桂林理工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通知暨面试工作预告
- 2025下半年四川遂宁大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情况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