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宁波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172人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和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予以递补。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在30天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复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相关情况外,须在余姚市服务满5年。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任职(执业)资格、等级等均包括以上层次。有学位相关要求的,学位必须与要求专业学历相符。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具体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参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境)外留学人员如所学专业相近的以主干课程为准。
(三)年龄、户籍、工作时间、职称、任职(执业)资格等取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五)缴费确认后,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指标5倍的岗位,将对报考者的相关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不按要求参加复核的,视作放弃考试。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经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六)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执行。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该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八)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
单位招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请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人社局咨询电话:0574-62780258、62705700
监督电话:0574-89282369、89282363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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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23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二:2023年余姚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doc
附件三:2023年余姚市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doc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8月31
原标题:2023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y.gov.cn/art/2023/8/31/art_1229136657_430542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