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91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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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徽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91人公告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

《岗位计划表》中考试类别为“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 《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专业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3)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当日时间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专业知识》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院将在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对象

《岗位计划表》中考试类别为“面试”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全部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试类别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0230730、20230731岗位按照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及形式详见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第一人民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周转池编制等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6026。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http://www.czdyrmyy.com/ShowNews.asp?cid=34&id=10421

1、2023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2023年7月20日

原标题:2023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zdyrmyy.com/ShowNews.asp?cid=34&id=1042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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