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7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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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74人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同一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居民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的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在襄汾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方法及有关要求等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课无反馈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为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若考试综合成绩最后2名以上应聘人员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综合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和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及人才引进政策性补贴。

五、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相关事宜均在襄汾县人民政府(www.xiangfen.gov.cn)发布公告或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及时接听,否则责任自负。

(三)报名表、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各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357——3820117(县委政法委)

0357——3820091(县委宣传部)

0357——3820556(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357——3627828(县财政局)

0357——3530002(县教育科技局)

0357——362553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357——3624118(县应急管理局)

0357——5709558(县文化和旅游局)

0357——3829789(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

0357——3622340(县交通运输局)

0357——3622246(县农业农村局)

0357——3680020(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7——3624973(县融媒体中心)

0357——3622307(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监督电话:0357——718398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357——3530015(县教育科技局)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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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襄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7月14日

原标题:襄汾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fen.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14_21677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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