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21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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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21人公告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7月15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7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参加体检的2023年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职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

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53、63981971。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原标题: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gsgg/202307/f8b1b53086cf44f0b3eb0b30915d390b.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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