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人公告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1.岗位代码B01-B06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岗位代码B0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岗位代码B08-B33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灌云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灌云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1.岗位代码为B01-B06的应聘人员报名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为B07的应聘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岗位代码为B08-B33的应聘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岗位代码为B07-B33的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4.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面试
1.岗位代码B01-B06、B08-B33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代码B07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B01-B06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B07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岗位代码B08-B33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岗位代码为B01-B06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岗位代码为B07-B33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6。
2.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865921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灌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灌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6月9日
原标题:灌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content/12b06dc3-6026-4fcd-a750-e77563031a4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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