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惠’聚优才”引进紧缺教育人才15人公告
(7)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名工作室主持人证书、荣誉证书、教育教学经历证明等);
(8)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教育部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报名注意事项:
①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②应聘者须诚信报名。报名后,即视为报考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③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④报名材料中《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二)制发准考证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区宣教局制作并于考试的前一天在报名点现场发放,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名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面试确定。
1.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说课+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上另行公布。
3.加分。
(1)获得教育类荣誉称号或在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及命题比赛等教研评比中获奖的,总分加20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或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及命题比赛等教研评比中获一等奖的,总分加10分。
(3)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及命题比赛等教研评比中获二等奖的,总分加5分。
(四)体检与考察
按引进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引进单位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示。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监督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此次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整个引进工作进行监督;区部门对引进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咨询电话:0752-5562168(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与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引进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除具体说明外,均包含本级基数。
2.聘用后,由区宣教局统筹分配至各学校,引进人员需无条件服从分配。
3.本次公开引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区2023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并承诺服从调配。
5.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引进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和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7.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取得职称、执业资格、教师资格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引进公告发布之日。
8.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9.经批准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0.本次公开引进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除个人主动辞职外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才可调离大亚湾教育系统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本公告由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72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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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原标题: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yawan.gov.cn/bmpd/rsj/tzgg/content/post_496051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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