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招聘4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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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招聘44人公告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乐山师范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100%

实践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图书馆、档案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各类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就业创业专职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管理职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其中专任教师和实践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图书馆、档案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为《图书管理综合基础知识》,各类专职辅导员岗位、就业创业专职指导教师岗位为《高校学生工作综合基础知识》,管理职员岗位为《管理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见《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资料》(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3年2月19日在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3年2月21日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3年2月22日17:00前的工作时间内以电话联系(0833-2278212)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2023年2月24日17:00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凡是体制内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果以前是“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人员,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2月17日9:00至2023年2月18日17∶00期间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赵元同志(地址:乐山市中区滨河路778#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教师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33-227821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乐山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实践教师岗位,图书馆、档案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就业创业专职指导教师岗位和管理职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乐山师范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2月24前由乐山师范学院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5)有效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教学院专任教师岗位需符合此条件);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对有高校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所工作单位出具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对有行业一线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原工作单位出具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此内容)。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等材料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1)专任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专业知识运用等要素,试讲内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专职辅导员岗位,实践教师岗位,图书馆、档案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就业创业专职指导教师岗位和管理职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乐山师范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乐山师范学院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如本次公招有听障人员入围体检,在不影响正常履职的情况下,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乐山师范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乐山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乐山师范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乐山师范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乐山师范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乐山师范学院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乐山师范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师范学院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3-2278212(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

监督电话:0833-2276143(乐山师范学院纪委办)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资料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1月5日

原标题: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CAE3544DF4B76B24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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