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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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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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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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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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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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三科的,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考《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的,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合成前,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笔试为三科的在三科成绩上分别加1.5、1.5、2分;笔试为两科的在两科成绩上分别加2.5、2.5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直属基层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标准执行)。进入面试(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为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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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