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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淄博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4.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7.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8.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发现弄虚作假、投机钻营等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内容。

9.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10.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考察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考察组织实施机关提出,考察组织实施机关在15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特别提醒:为报考人员的个人隐私,报考期间对涉及报考人员个人活动、个人信息等事项的主张、复核等,应当由报考人员本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书面来信的,可凭身份证复印件)与招录机关联系。确需委托他人(含亲属关系)办理的,报考人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时限,受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事项。

六、办理报到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在职人员和已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应届毕业生应当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公示或录用后未按规定报到的人员,将对其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采取一定约束措施。

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关于报考期间的纪律要求

1.在报考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哪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当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履约,自觉遵守公务员笔试、面试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工作秩序,不得有以下违纪违规情形:

⑴《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0号)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⑵干扰、串通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⑶组织、参与、支持、放任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⑷在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环节,违反纪律要求和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

⑸其他妨碍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录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节轻重,向考生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3.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按规定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一项重要参考。

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是记录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失信行为的一个专项信息库。失信行为的记录年限分为五年和长期两种。这项制度覆盖全国各地。报考人员的失信行为一旦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在记录期限内将直接影响报考中央及各地公务员。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近年来,我省已严肃查处多起雷同答卷事件。请报考人员吸取他人教训,在确保自身诚信考试的同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以免被别人抄袭,给自身造成损失。

八、关于《2019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19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适用于2019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3-3184072

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33-3160170,0531-88597886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3-3160170

咨询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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