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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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有什么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限由广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广州市生源、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1.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如何办理?

  先进行网络报名,待面试前资格审核时再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则取消报考资格。

  22.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二、关于报名

  23.如何报名?

  本次招考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4日9:00 至3月2日16:00期间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入报名系统或在“广州考录”APP进行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尽早在规定日期前完成网络报名缴费,避免由于后期报名人员过度集中,导致网络繁忙堵塞等其他意外情况影响报名。

  24. 网络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招考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性别、年龄、报考专业和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职位条件进行校核,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和考试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职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考试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5.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报名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2日16︰00至3月3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进行报名和更改报考职位。

  26. 如何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报名期间的前5天,将在广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上对外发布当日各职位的报名人数情况;为确保顺利报名,报名的最后2天不再对外发布报名情况;各职位的最终报名人数情况将于缴费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27.考试费是多少?

  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考试费为45元/科,两科共9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无需缴纳考试费。

  28.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减免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向报考职位所在考区考务机构申请减免报名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资料,通过资格初审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3日到广州市(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咨询窗口,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手续。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29. 考试前遗失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30.笔试地点在哪里?

  笔试地点根据不同职位设在广州市和北京市。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地点参加笔试。

  3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3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33.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如何理解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进行雷同卷鉴定?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进行雷同试卷鉴定,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雷同试卷鉴定是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35.如何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20天左右,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36.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招考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7.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广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广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广州市2017年公务员的考录,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38.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部署,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2)人力资源社会部会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3)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4)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39.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40.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

  咨询电话:广州市委组织部 020-8310493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20-83126169

  咨询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具体职位的报考条件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41.报名技术和考务咨询电话和时间?

  020-83126088(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21︰00,节假日8︰30-17︰00

  020-83543605(考务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2.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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