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国考行测常识详解与特点分析
对于参加2018年国考的考生而言,准备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备考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何在接下来的有限的时间里去准备国考常识方面的内容,中公教育专家在这里通过对往年考过的国考行测常识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国考常识涉及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法律、马哲、科技、历史、人文、地理和经济等学科;在2016年国考地市级中,法律考到了6个题目,是占比例最多的,人文、地理、科技常识分别考察了5、4、3个题目,另外还有1个时政和一个经济的题目。所以,考生复习的时候应该侧重在法律和科技人文地理方面,这些基本占到了考试内容的三分之二以上。下面结合部分看一下各部分的考试特点:
一、法律常识
下列情形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A.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
B.十五周岁的李某,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
C.二十周岁的周某,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
D.三十五周岁的聋哑人宋某,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
该题主要考查了刑法中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主要是自然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通过教辅服务包知识我们知道不满14周岁的无刑事责任,14-16周岁的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属于完全刑事责任,然后根据教辅服务包内容我们可知这道题目选B。在国考常识中,法律的考查多涉及一些案例分析题,所以需要大家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前提下,多做题来加深巩固已有的知识才可以。
二、科技人文地理常识
1.下列历史人物与其言论对应错误的是:
A.孟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B.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C.梁启超——国家之主人为谁?即一国之民是也
D.曾国藩——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中公解析】本题D项名言出自《宋史·王安石列传》。北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力主变法,提出了的“三不足”论断,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意思是:自然界的灾异不必畏惧;前人制定的法规制度若不适应当前的需要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就要修改甚至废除,不能盲目继承效法;对流言蜚语无须顾虑,所以选D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