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考点梳理及例题讲解:《慈善法》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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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考点梳理及例题讲解:《慈善法》

公务员考试常识会经常考到法律,而法律中考查新法是重中之重,中公网校专家在此对行测常识《慈善法》考点进行梳理及例题讲解。

一、考点梳理

(一)每年的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这是慈善法第七条的规定,比如把这个知识点和其它的一些特殊节日结合起来考。

(二)熟悉主管慈善工作的行政机关:慈善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诈捐、骗捐的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比如安徽一女子因患病就故意编造了一个“见义勇为”的事迹,一时间网民争相捐款,最后证明是一个虚构的假事迹。那么按照现在这个慈善法的规定,就属于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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