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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银行笔试备考基础知识点新章程

金融监管是近年来出现的话题,随着金融深化和银行向综合化经营趋势的转变,风险加大的同时,金融监管的改革也呼之欲出。其中巴塞尔协议又是一个高频知识点,需要考生对协议的各个版本和相关的内容有一个较好的掌握。那么,今天中公金融人的专家将带领大家来一起学习金融学备考的基础知识点——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一共有三个版本,每个版本都有其独具特色的地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走进这个的监管协议。

(一)《巴塞尔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于1974年底成立,其秘书处设在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的宗旨在于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共同防范和控制银行风险,国际银行业的安全和发展。目前,已成为事实上的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制定者。

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简称《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1.确定资本构成: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2.资产信用风险分级: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0、20%、50%、100%四个风险档次。

3.表外授信业务监管: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

4.资本监管: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004年6月正式发表,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仍将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稳健经营、安全运行的核心指标,仍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但进行了两项重大创新:一是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二是引入了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加权资产=(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所需资本+操作风险所需资本)*12.5]

2.第二支柱:外部监管

为最低资本要求的实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在监管水平较低时,监管当局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第三支柱:市场约束

市场约束旨在通过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因此,《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特别强调银行的信息披露水平,即要求银行及时、全面地提供准确信息,加大透明度,以便利益相关者作出判断,采取措施。

(三)《巴塞尔协议III》

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各方代表就《巴塞尔协议III》的内容达成一致。根据这项协议,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总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维持8%不变。此外,还将引入杠杆比率、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的要求,以降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风险,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在以上的知识点中,都曾经在相应的知识点出过,希望大家都能够对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和每个版本的特点能够做好掌握,在考场上应对自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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