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事业单位统考面试:矛头直指,箭无虚发(中)
二、分类详述:标准式
标准式的演绎是人类理性思考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形式便是人们所熟知的三段论。它包含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跟一个附属于前面大前提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特殊化陈述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结论。运用标准式演绎来表达会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让表达更具备说服力。
三段论的具体作用原理是集合当中的包含原理。如果集合B包含于集合A,集合C包含于集合B,则集合C包含于集合A。如图3。在三段论中,如果所有M都是P,所有S都是M,则所有S都是P。其中M相当于集合B,S相当于集合C,P相当于集合A,通过迁移,便可得出,S=P。意即所有M都具有P的属性,所有S都具有M的属性,利用传递性,推出所有S都具有P的属性。如所有的男人都是人,其中M=男人,P=人;张三是男人,其中S=张三,M=男人,所以推出张三是人。大前提是整个论证正确与否的基础,事关结论的合理有效性,所以都是一些一般性的原理、行业规律、基本规则等常识。
图4 标准式的直观展示
结合标准式演绎均是由常见的原理知识推导出一般性的结论这一特点,发现其在结构化面试当中有广泛应用,以其在综合分析题目当中的应用为例。
提到综合分析题目,考生经常谈之色变。为何如此?多数情况无外乎觉得没话说、没好话可说。追本溯源,关键还是在于思路不够开阔、思维没有限度进行展开。尝试运用标准式演绎方法,由耳熟能详的定理公式原理原则常识入手,便可收到“柳暗花明又一村”、“文思如泉涌”这样的效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