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类及等级得分
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少数方言复杂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普通话的相关政策可访问“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加以了解。普通话测试站请到各认定机构工作网站查询,或查找各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
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并取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说明:普通话证书在后期认定现场确认时才需要,笔试、面试时不需要提供。前期教师资格科目考试是不需要提供普通话合格证材料。)。
现将普通话等级及分数整理如下:
普通话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每级各设甲、乙两等,共三级六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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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 | 等级 | 得分 |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 普通话一级甲等 | 97-100 |
普通话一级乙等 | 92-96.9 | |
高等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 普通话二级甲等 | 87-91.9 |
普通话二级乙等 | 80-86.9 | |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 普通话三级甲等 | 70-79.9 |
普通话三级乙等 | 60-69.9 |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