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考面试热点: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许可不可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国考面试热点: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许可不可为

【热点背景】

近期有这样两条新闻,对照阅读别有一番滋味。一条是,新华网刊发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其中提到要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目前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清单,清单以外一律不得设立审批事项。李克强总理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条是,南京市湖西街众多商铺过年时贴的春联,突然被当地城管铲掉,引起商户不满。城管部门表示,正月十五之后,年就算过完了,除非经过审批,否则不允许继续张贴春联。

【命题】

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许可不可为,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许可不可为,这两句看似相互矛盾,但是我认为二者是相辅想成的关系。只不过是分别针对不同权力范围而言的,它是完全正确的,既精炼又实用。法无禁止即可行更多的是对群众或者一些市场主体来说的,就是对私权利来说,只要不违反法律,在法律范围内都可以进行随意活动,而法无许可不可为则是对政府,也就是对公来说,要权利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即"法无授权不可为",二者相辅相承,约束公权是也体现了对私权的保护,保护私权也体现出对公权的监督。

从今年年初开始,国务院在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也就是对于政府而言,其目的在于约束权力,减少行政干预,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也就是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约束权力的过程也是权利、赋权于民的过程,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让公民和市场主体更自由,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民众的创造力,即可以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国家时代发展的潮流,而对于我们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不可抱着权力恋恋不舍,更不能在法律之外自我赋权,进行权力扩张。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以往都是由政府决定,限制范围在指定范围内进行活动,其利益方面的不到化,从而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是由政府占主导地位,管控企业,对企业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限制。但改革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的必然之路,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简政放权目前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其实本质也是将企业经营权交给企业自身,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去做,这样不仅可以拓展企业自身的业务,也会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增加企业活力,调动积极性,企业效益较好也会为市场的活动带来一定的利益。但相反,与"法无禁止即可为"相对应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其实是在解放市场主体的同时,对行政权进行更明确的限定。长期以来,出现了很多权利滥用的情况,更多人追求权利,利益,究其根源,都是因为权力的运用缺乏清晰的授权来源。对于公职人员必须通过法律来约束政府人员的行为,避免权利的滥用损害群众的利益。

所以,这两句话不仅对我们普通群众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于公职人言未来的工作也指明了方向,作为普通群众和个体来说,我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去为自己创造利益,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只要法律没有命令禁止得,都可以去做,拓宽了我们的工作范围,而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就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定位,自己服务群体是群众在处理群众的问题上任重而道远,必须加强自身的道德素质养成,遵守法律道德的红线,做到全责明晰,既能规范自己的权利,又能履行自己义务,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好人民的公仆。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