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讲与练”之治安管理处罚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讲与练”之治安管理处罚

编辑推荐 2018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  申论答题技巧
编辑推荐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  公基复习 | 行测题库  考试题库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解决的是行政案件由哪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这个知识点是行政法学习过程的重要知识点,各位考生针对这个知识点要在理解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考试中通常会以案例的方式考察某一案件应选择哪个法院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原告就被告”。例如,家住北京的王某在上海工作期间,受到上海市浦东区税务局的处罚,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的被告为上海市浦东区税务局,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王某应在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或者可以选择管辖。

(1)选择管辖

①经复议的案件,可以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张三被青岛市公安局处罚,张三选择山东省公安厅作为复议机关,对于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张三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张三可以去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即青岛,也可以选择去复议机关所在地济南提起行政诉讼。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家住长沙的孙某在北京旅游期间,因为疑似患有流行性传染病被北京市卫生防疫部门强制隔离,隔离在保定。孙某可以去原告户籍所在地长沙,或者被告所在地北京,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保定提起行政诉讼。

③针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跨行政区域管辖

经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3)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赵某在海淀区有一套房产被政府强行拆除,赵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选择不动产所在地也就是海淀区法院。

更多法律知识,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热门推荐:事业单位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