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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事业单位医疗考试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刑法

中公卫生人才网整理法律知识-刑法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希望对您备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所帮助!

(1)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相对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是中公卫生人才网整理的刑法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更多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请关注中公卫生人才网公共基础知识栏目!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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