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管辖之级别管辖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民事诉讼法-管辖之级别管辖

编辑推荐  公告汇总 | 考试题库 | 课程免费领取 |  事业单位考试 | 事业单位汇总简章
本篇内容中公事业单位(www.zgsydw.com)提供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管辖之级别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管辖之级别管辖知识点

民事诉讼管辖,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我国审判实践,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人民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第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民事诉讼法-管辖之级别管辖相关练习题

在级别管辖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 )

A涉外案件

B海事案件

C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D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中公(www.zgsydw.com)解析】D

原文链接:民事诉讼法-管辖之级别管辖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