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民事主体-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本篇内容中公事业单位(www.zgsydw.com)提供法律知识-民事主体-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民事主体-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知识点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方式、起算时间、公告期、法律后果等内容介绍如下所示:

二、民事主体-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相关练习题

关于宣告失踪及宣告死亡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B.宣告公民死亡案中,同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有的同意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的,则应当宣告死亡

C.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就是其死亡之日

D.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则其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中公(www.zgsydw.com)解析】BC

原文链接:民事主体-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