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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一般累犯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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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是《刑法》中常考的一个知识点,正确的认识累犯有助于做题的正确率。累犯又分为两种: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我们现在通过概念和构成要件来正确认定一般累犯。

一、累犯概念: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上述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从概念中我们能够简单的知道累犯是至少犯了两次以上的罪犯,但是要想正确判断出累犯单凭概念是不够的,我们还得从累犯的构成要件着手。

二、累犯构成要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易错点:如果其中有一个罪是过失犯罪,就不符合累犯的条件。累犯不包括过失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易错点:“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一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一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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