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公基备考知识:如何快速学好民事诉讼中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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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调生考试中,民事诉讼法也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考点,而且在民事诉讼法当中民事案件的管辖是里面的重中之重。比如在考试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试题。
例:户籍在甲市A区的张三借了李四(户籍在甲市B区)十万元,并约定于2017年12月31日还款,到2018年6月,张三还未还款,故,李四想提起民事诉讼,管辖法院为( )
A、高级法院 B、甲市中级法院 C、甲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
这种题目就是在考查民事案件的管辖,也就是说要确定这个民事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来管辖。那在做题的过程中首先得确定级别管辖(应该由哪个级别的法院来管辖),之后再确定地域管辖(应该由哪个地方的某个级别的法院来管辖);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在级别上我们把法院划为了四级,分别是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那接下来我们就得知道这四个级别的法院,它们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根据规定:院受理的案件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力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高院受理的案件就是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力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而在考试过程中我们很难去判断这个案件是否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力。所以,第一审民事案件很少由高院或院管辖,既然很少由高院、院管辖,那么第一审民事案件要么由中院要么由基层法院来管辖。两类的话我们只需要记住一类就行,我们就重点记住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那其它的都是应该由基层法院来管辖。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