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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考试:公安机关的紧急状态处置权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公安机关的紧急状态处置权》,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紧急状态处置权是公安机关权利中的重要考点。各位考生要注意行使紧急状态处置权的条件要求。紧急状态处置权是由下列具体权力组成:

1、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根据紧急处理暴力犯罪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追捕逃犯、抢险救灾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可以征用急需的人员、物资和场所。

这里要注意,当人民警察依法征用人员、物资和场所后,应依法补偿,而不是赔偿。

2、紧急排险权

紧急排险,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或平息叛乱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例如,在扑救重大火灾、处置重大爆炸事故时,为防止火势蔓延和事故波及面扩大而拆除同火灾、事故现场毗连的建筑物,或者在平息叛乱中炸毁暴徒盘踞的建筑物和借以顽抗的设施等。凡在紧急排险中需拆除的建筑物、毁坏的其他设施的所有者,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公安机关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履行拆除的义务。

这里要注意,公安机关在紧急排险中拆除建筑物或者毁坏其他设施,不需经过所有者同意,即可行使紧急排险权。

3、现场和交通管制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停留,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人民警察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将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这里要注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在实施现场管制时,必须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两者的批准,缺一不可。

4、戒严执行权

戒严,一般是指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了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戒严,视涉及地区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必要时派出人民解放军协助执行。公安机关对戒严地区实行治安控制。戒严期间,可以在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特别管理措施。

这里要注意,公安机关只有戒严执行权,而没有决定紧急状态的权利。

【实战演练】

1(多选)根据( )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可以征用急需的人员、物资和场所。

A.侦察刑事案件

B.紧急处理暴力犯罪

C.紧急处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D.追捕逃犯

【答案】BCD。解析:紧急征用权:根据紧急处理暴力犯罪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追捕逃犯、抢险救灾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可以征用急需的人员、物资和场所。故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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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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