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易考点(二)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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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易考点(二)

  【导语】社区工作者考试中社区专业知识占考察内容很大比重,为了能够帮助广大考生度过这个难关,中公网校搜集整理了社区专业常考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广大考生度过考试。

  6.社区设立的依据是什么?

  社区设立的依据是坚持以地缘为基础,以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半径为条件,以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为前提,按照有利于管理、自治、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工作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社区。

  7.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哪级政府决定?

  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8.如何命名社区的名称?

  社区的名称应根据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规定和社区成员的意愿与习惯确定,但一般不得以数字的方式命名。

  9.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

  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以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发展社区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政治民主的区域性文明小社会的过程。

  10.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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