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借款业务
2015年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已经进入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战和迎接考试,中公网校农信社考试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借款业务的相关知识点,厚积而薄发,望相关考生及时查阅!
商业银行的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形式。
长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具体包括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1.同业拆借
我国的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利率市场的利率是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之一。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从2007年1月4日起正式运行,在每个交易日的上午11:30对外发布同业拆借利率。
2.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债券回购是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重要方式,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种。与同业拆借相比,债券回购的风险要低得多,对于信用等级相同的金融机构来说,债券回购利率一般低于拆借利率。因此债券回购的交易量要远大于同业拆借。
3.向中央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但商业银行一般把向中央银行借款作为融资的最后选择,只有在通过其他方式难以借到足够资金时,才会向中央银行借款,这也是中央银行被称为“最后贷款人”的原因。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有再贴现和再贷款两种途径。
4.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我国商业银行所发行的金融债券,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