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考试辅导: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二)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银行会计考试辅导: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二)

  推荐:2014银行招聘面试辅导简章 4天

  推荐:2014年商业银行笔试课程!

  对于立志在银行考试中的童鞋们,中公网校整理出银行会计考试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复习指导资料,祝各位童鞋考试!

  三、缴存存款的核算

  ㈠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核算

  ⒈缴存存款的范围与比例

  各商业银行应缴存法定准备金的一般存款包括:吸收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储蓄存款及其他各项存款,商业银行办理的委托、代理业务的负债项目减去资产项目后的贷方余额,如委托存贷款轧差后的贷方余额、代理发行与兑付债券轧差后的贷方余额(代理国债业务轧差后的贷方余额应作为财政存款)、国家与地方委托贷款基金与贷款轧差的贷方余额等。凡轧减后为借方余额的,视同该缴存款项目为零,不允许以借方余额抵减其他缴存款项目。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例,目前定为吸收一般存款的7.5%。该比例中央银行将根据货币政策的运用,适时进行调整。

  ⒉存款准备金的考核

  法定存款准备金由人民银行按各商业银行的法人统一每日进行考核。

  各商业银行在每日营业终了,应自下而上编制一般存款科目余额表,由法人统一汇总后报送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开户的人民银行。同时,每月末,各商业银行应将汇总的全系统月末日计表报送开户的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于每日营业终了按一般存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日间,人民银行要控制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不能发生透支;日终,该账户余额必须达到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最低限。

  按教材表8-1所示一般存款余额情况,当日营业终了,该商业银行法人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准备金存款账户的余额不得低于497 850元。

  其计算方法为:法定存款准备金=一般存款科目余额表合计余额×缴存比例

  =6 638 000×7.5%=497 850(元)

  每日日终,人民银行对法定准备金进行考核时,如果商业银行法人统一存入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低于规定的一般存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人民银行应对其不足的部分处以罚息;商业银行不按时报送旬末一般存款科目余额表和按月报送月末日计表的,人民银行应责令其报送,逾期不报送的,人民银行将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㈡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商业银行的各级机构代办的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金库款和代理发行国债(抵减代理兑付国债款)款项等吸收的财政性存款,应全额即就地缴存人民银行,一般按旬调整划缴,于旬后5日内办理。如遇调整日最后一天为例假日,则可顺延。

  商业银行应按规定的时间,根据财政性存款的增减变化情况办理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手续。划缴或调整存款时,应按本旬末各科目余额总数与上期同类各科目旬末余额总数对比,按实际增加或减少数进行调整,计算应缴存金额。缴存(调整)金额以千元为单位,千元以下四舍五入。

  ⒈调整缴存财政性存款的处理

  ⑴商业银行的核算。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办理调整缴存财政性存款时,应根据有关存款科目余额,填制缴存财政性存款各科目余额表一式二份。计算出应缴存金额和调整增加或调整减少的金额,分别填制缴存(或调整)财政性存款划拨凭证一式四联。商业银行以划拨凭证第一、二联作转账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如为调增补缴,其会计分录为: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72 0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72 000.00

  转账后,商业银行将划拨凭证第三、四联连同缴存存款各科目余额表一份,一并送交人民银行,另一份余额表留存。

  ⑵人民银行的核算。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送来的划拨凭证和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经审查无误,如为调增补缴(如表8-2所示业务),其会计分录为:

  借:工商银行准备金存款 72 000.00

  贷:工商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 72 000.00

  如为调减退回,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相反。

  转账后,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送来的缴存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表应妥善保存备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